我們要求所有的供應商及其供應商遵循我們對人權、環境和商業倫理的價值觀。
鋰離子電池中含有某些稀有原料,例如重金屬和稀土金屬。 鋰離子電池和其他電動汽車組件中使用的一些稀有原料,其來源有時會讓原產地的武裝團體直接或間接受益。 這些原料通常被稱為衝突礦產。 Volvo Trucks 正在評估其整個供應鏈,以確保其貨車電池中使用的所有鉭、鎢、碲、金和鈷均來自非衝突來源。 Volvo Group 尊重人權,絕不容許任何形式的童工或強迫勞動。 同時,我們也透過「Drive Sustainability」倡議 (www.drivesustainability.org),與歐洲汽車產業合作。 此合作關係旨在共同推動汽車供應鏈在人權和環境方面的積極變革。
到目前為止,報廢電池的數量一直很低,但隨著我們提高電動貨車的產量,回收和再利用的需求將會增加。 為此, Volvo Trucks 正在與廢棄物分包商和其他關係者合作,盡可能提高電動車電池的回收率。 同時,我們也正在研究舊電池的二次利用方案,以尋求在其他應用中延長其有效使用壽命的方法 (例如用於建築物中的能源儲存)。
Volvo Group 設立了 Volvo Energy 業務領域,負責管理貨車初次使用後的電池。 此業務領域為這些電池創造了再利用的機會,例如用於儲能等用途,或是進行重製、翻新及回收利用。 我們密切關注回收技術的發展,並參與了多個項目,其中包括將已達到操作能力極限的電動車輛 (EV) 電池轉移到其他應用,例如:作為太陽能系統的儲存裝置。
供應情況因地而異。 但是,可再生能源的供應量正在迅速增長,而且這種能源通常比化石燃料更具成本效益。 身為全球規模首屈一指的重型貨車製造商,我們有機會與其他深具影響力的利益相關者合作,例如能源供應商。 我們致力於引領全球邁向無化石燃料的未來。因此,我們將透過各種專案和論壇積極推廣綠色能源,並與客戶及政策制定者通力合作,共同推動這項願景。 如需有關歐盟能源組合的更多資訊,請參閱 Volvo Trucks 環境碳足跡計算器。
電動車輛在充電時需要大量的能源。 面對這種大量的能源需求,可以鼓勵使用者在夜間為車輛充電,並以智慧方式分散和平衡大型電網和區域電網的需求。 與發展基礎設施和建立更多充電站的相關重大投資都已展開,而且具有急迫性。 最初,大多數貨車需要在它們的據點充電。 Volvo 強烈建議,政府應制定獎勵措施,以鼓勵業者建置空間足以容納貨車的高容量公共充電站。
Volvo Group、Daimler Truck 和 Traton Group 已共同成立一家合資企業,目標是在開始營運後的 5 年內,在各個物流中心、卸貨區以及高速公路附近、安裝並經營至少 1,700 個公共充電點。 這些充電站將完全使用綠色電力營運,並為所有品牌的重型電池電動車提供充電服務。
Volvo 電動貨車符合以下兩項標準:
(a) 至少 85% 的重量可重複使用或可回收
(b) 至少 95% 的重量可重複使用或可再生
根據 ISO 22628 標準,我們的電動貨車不僅滿足上述要求,並留有一定的餘裕。我們已提供每種貨車型號的詳細材料成分報告,以及隨後的回收率及再生率。
在供應貨車時,我們會與客戶一起仔細評估路線,並計算需要充電的位置以滿足運輸要求。 Volvo 不斷研究與我們的車輛充電相關的新選項和合作對象。
最初,我們認為大部分貨車將在客戶的據點停留一晚充電。 隨著電動車輛變得越來越普遍,也會有在許多不同地方充電的需要和機會,例如:裝卸貨區、服務廠、貨車休息站和其他貨車停車場。
我們的中型電動貨車可使用交流電充電器 (例如充電箱),並以最高 43 kW 的功率充電,而我們的重型貨車可以使用直流系統 (固定式充電站),並以最高 350 kW 的功率透過 CCS (複合式充電系統) 充電,使用百萬瓦充電系統 (MCS) 時最高可達 700 kW。
支援最高 350 kW、電壓低於 750 V 的快速充電,從電量 20% 充至 80% 僅需約 65 分鐘,不論車庫充電或預定中途停靠皆可輕鬆應對。 Volvo FH Aero Electric 支援複合式充電系統 (CCS),可快速充電,功率最高可達 350 kW,能在約 85 分鐘內將電量從 20% 充至 80%;而增程型車款能支援最高 700 kW 功率,充電時間縮短至 50 分鐘左右。
電池的使用壽命取決於許多不同的因素。 除了隨著時間自然老化,還會受到通過電池循環的能量多寡影響。 金牌服務合約不僅涵蓋貨車的維修和保養服務,也確保電池在整個合約期間內保持正常運作。
司機可以使用貨車的儀錶板追蹤充電狀態, 也可以透過 Volvo Connect 入口網站進行遠端監控,以不同的畫面顯示貨車的位置和目前的充電狀態。 Volvo 的 MyTruck 應用程式還提供充電監控功能,以及其他一系列適用於電動貨車的實用功能。
Volvo 電動貨車服務合約包含對電池實施監控,以確保電池容量在使用期限內維持不變。 此合約還保證,電池壽命將超過貨車隨附的兩年傳動系統保固。 電池的使用壽命取決於許多不同的因素,例如除了隨著時間自然老化,還會受到通過電池循環的能量多寡影響。 我們的金牌服務合約不僅涵蓋貨車的維修和保養服務,也確保電池在整個合約期間內保持正常運作。
我們使用鋰離子電池。 取決於不同型號,Volvo Trucks 的貨車可以配備 2 至 8 個電池組。 我們為重型貨車提供兩種不同類型的電池: 安裝一個容量為 90 kWh 的立方體電池和一個容量為 98 kWh 的 L 形電池。 2022 年,我們在比利時根特開設了第一家電池組裝廠。 這家工廠將為我們的電動重型貨車供應電池。
Volvo 正在研究並提供重製、回收和二次應用解決方案,讓這些電池可用於不同的用途。
對於重型貨車,我們提供使用 CCS2、功率最高可達 350 kW,以及使用 MCS、功率最高可達 700 kW (600-750V) 的直流充電;對於中型貨車,我們提供功率最高可達 150 kW 的直流充電,以及使用 2 型、功率最高可達 43 kW交流充電。